年5月8日,华为以专利侵权为由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起诉联发科及其德国子公司,涉及两项5G专利,反映双方许可谈判分歧巨大,案件引发业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广泛关注。案件背景与核心争议起诉时间与主体:2025年5月8日,华为向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提起诉讼,被告为联发科及其德国子公司。
华为近日向中国地方法院对联发科发起专利侵权诉讼,联发科回应称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予评论,并强调诉讼对公司无重大影响。诉讼背景与推测内容:华为向中国地方法院对联发科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据国内知识产权行业专家推测,此次涉及的专利很可能与5G(或包含4G、3G等)蜂窝移动通信技术相关。
MTK通常指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发科。它由蔡明介于1997年5月28日创办,总部位于中国台湾省新竹市笃行一路1号,是一家从事无晶圆厂半导体及相关设备的企业。截至2022年,总资产6084亿新台币,全球员工超21000名,现任董事长是蔡明介。
未来5G芯片市场格局华为与联发科的优势阶段在X55基带尚未发布和广泛应用之前,华为和联发科凭借双模5G芯片,在5G手机芯片市场具有一定优势。手机厂商为了使产品能够适应国内5G网络发展,会更倾向于选择支持nsa和SA组网的芯片,这为华为和联发科带来了更多合作机会。
中国手机企业优先保障海外市场,依赖高通专利授权中国手机企业半数出货量在海外市场完成,而海外扩张高度依赖高通专利支持。例如,2014年小米在印度市场因专利侵权被爱立信起诉,最终依靠高通授权和押金才恢复销售,但采用联发科芯片的手机被禁止销售。类似案例在oppo、vivo等品牌中亦存在。
维护网络安全需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入手,针对“模拟健康码”事件暴露的问题,可通过可信二维码技术保障健康码真实性,同时采用基于可信第三方数字证书副署机制的移动应用认证与追溯方案强化应用商店监管。
总结:假冒健康码软件是疫情防控中的“毒瘤”,需以法律为利剑、监管为盾牌、企业责任为防线、公众意识为基础,构建全方位治理体系。唯有如此,才能守护健康码的权威性,维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
事件概述:近日,有网友爆料称,谷歌PLAy应用软件商店中一款名为“健康码演示”的APP能够根据个人需求随意显示各地健康码。该APP能够模拟不同地区的健康码、复工码、通行码风格,并展示绿码、黄码、橙码、红码等多种状态,用户还可以自定义地区、城市、姓名等显示数据。
网安特招要求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基本条件:国籍与宪法拥护:报考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要求报考者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与心理素质: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服务年限与考核基础要求为3年无违纪(江苏定向招录需5年),且年度考核需连续优秀。部分地区对特殊岗位(如高危勤务)要求更长年限。 考试内容需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国考)或省级公务员考试(省考),报考公安警察类职位。
年以上辅警工龄;年度考核优秀;通过定向考试(内容与公务员考试类似,但针对性更强)。编制类型多为事业编制,而非公务员编制。 其他特殊渠道退役军人政策:辅警参军服役后,可凭借退役军人身份参加警察招录考试,部分省份给予加分优待。
企业要做到网络安全自主可控,需从知识产权自主可控、技术能力自主可控、长期战略规划、国产替代实施四个核心方面入手,结合技术实践与生态构建,形成系统性保障。以下是具体路径:实现知识产权自主可控核心要求:确保技术、产品、服务的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属企业或可控主体,避免依赖外部授权或开源代码中的潜在风险。
“自主可控”是保障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的前提。能自主可控意味着信息安全容易治理、产品和服务一般不存在恶意后门并可以不断改进或修补漏洞。反之,不能自主可控就意味着具“他控性”,就会受制于人,其后果是:信息安全难以治理、产品和服务一般存在恶意后门并难以不断改进或修补漏洞。

自主可控性是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基础。当一个系统或技术能够自主可控时,意味着它更容易被管理和维护,产品和服务通常不会包含恶意后门,并且能够持续进行改进和修补以应对漏洞。 相反,如果一个系统或技术不能自主可控,它就可能受到外部控制,这会导致信息安全问题难以处理。
这些规定不仅规范了数据处理者的行为,也保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然而,要实现信息安全自主可控,仅仅依靠法律法规是不够的,还需要企业提升信息安全意识,推动自主可控的高科技术在信息安全上的应用。
加强整体规划,坚持以应用促发展,加快实现密码与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助力提升密码创新对国家创新驱动的推动作用。格尔软件将着力在网络空间建立以密码技术为核心、多种技术相互融合的安全新体制,建设以密码基础设施为底层支撑、自主可控的安全新环境,最终实现可信互联、安全互通、开放共享的安全新文明。
互联网产品中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前端UI类技术: 静态展现类:如特定的界面布局设计,如ios界面中四排APP图表加下面DOCK栏一排常用图标的外观设计专利。 交互类:如滑动解锁技术等具有创新性的用户交互方式。
专利申请对技术没有种类限制,在中国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专利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主要针对在实体产品的形状和/或结构上进行改进。外观设计主要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的结合作出具有美感并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哪些互联产品可以或者不可以申请专利,原则上任何互联网产品都可以申请专利,但可能会因为不合专利授权条件而被驳回,导致企业浪费了时间、金钱、公开了产品秘密也得不到专利的保护。软件技术可申请专利以保护软件流程步骤方法,也可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以保护程序源代码。
信息技术领域:计算机硬件与软件:如新的算法、软件开发平台等。网络通信与互联网技术:如云计算技术、网络通信协议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处理:如机器学习模型、数据处理算法等。生物医药领域:新药研发:包括新的药物成分、药物组合等。医疗器械与生物技术:如创新的医疗设备设计、基因工程技术等。